發布者:上海莘利代理記帳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22-03-21
公司地址的變更分為兩種:同區變更和跨區變更。
同區變更:在所屬地工商局辦理即可。
跨區變更:則需要遷移手續,首先到遷入地工商局辦理遷入,然后到遷出地工商局辦理遷出,工商系統內部做遷移變更,遷入地接收做變更手續后即為完成。
公司經營地址變更,要先做工商變更登記。變更登記需要提交的資料如下: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新住所使用證明(產權證或房屋出租許可證復印件;租賃住所的同時提交租賃協議復印件)
3、股東會決議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簽字:
①決議事項
②修改章程相關條款
③股東蓋章、簽字(自然人)
4、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
5、加蓋公司印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6、跨登記管轄地遷移住所,還需要履行以下步驟:
(1)申請人向擬遷入地的登記機關提交變更材料,擬遷入地的登記機關初審合格后出具《企業遷移通知書》
(2)企業將《企業遷移通知書》交到遷出地登記機關;遷出地登記機關將登記檔案采用掛號郵遞方式郵至遷入地登記機關
(3)企業到遷入地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領取新的《營業執照》。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章程修改的 ( 住所、經營范圍除外 ),應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的修正案一式兩份
7、稅務跨管轄地遷移的,需到原稅務管轄辦理遷出手續
申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3、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股東大會會議記錄或者會議決議;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書面決定。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準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5、變更后住所的使用證明
6、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住所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7、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公司變更住所的,應當在遷入新住所前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證明。
公司變更住所跨公司登記機關轄區的,應當在遷入新住所前向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記機關將公司登記檔案移送遷入地公司登記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