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者:上海莘利代理記帳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22-03-16
以公司形式設立;至少擁有一個投資者或其關聯實體具有經營商業保理業務或者相關行業的經歷;具備開展保理業務相應的資產規模和資金實力;擁有兩名以上具有三年以上金融領域管理經驗且無不良信用記錄的高級管理人員;有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投資者設立存續滿一年。
保理公司就是賣方將貨物賣給買方,賣方可將貿易過程中銷售或合同所產生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公司,再由保理商為賣方提供現金流提前用于采購、生產等,以避免應收賬款產生到收回期間企業資金周轉的難題。
保理公司注冊要求介紹如下:
1、以公司形式設立,為實現貨幣資本,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首期首次出資不低于20%,剩余部分兩年內繳足;
2、至少擁有一個投資者或其關聯實體具有經營商業保理業務或者相關行業的經歷;關聯實體,是指該投資者控制的某一實體、或控制該投資者的某一實體、或與該投資者共同受控于某一實體的另一實體。控制是指控制方擁有被控制方超過50%的表決權。
3、保理企業的投資者應具備開展保理業務相應的資產規模和資金實力,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結構和完善的風險內控制度,近期沒有違規處罰記錄。
4、保理企業在申請設立時,應當擁有兩名以上具有三年以上金融領域管理經驗且無不良信用記錄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管理人員,是指總經理(副總經理)、業務主管、財務主管、風險控制主管以及運營主管等。
5、保理企業不得混業經營。
6、有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財務制度、風險評估、重大風險事件應急制度、業務流程操作要求、監控等制度及資產分類管理、風險處置措施
7、投資者設立存續滿一年。投資者具備開展商業保理業務相應的資產規模和資金實力,其資產總和不得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且兩年內在稅務、海關、工商等政府部門和金融機構沒有違法違規和不良記錄。
8、商業保理企業境內投資者注冊資本已繳足到位,境外投資者符合其他法律法規相關要求。外國投資者如實披露實際投資人的背景信息及資產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