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者:上海莘利代理記帳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22-03-15
代理注冊公司是合法的,不過通過代理公司進行墊資是違法的,驗完資后,沒有正當的理由取出大量的資金,這算資金抽逃,容易構成抽逃出資罪。
有這樣疑問的人,多數是因為不了解到底什么是代理注冊公司。本質上,這也是服務的一種,簡單的就好比我們吃飯,可以在家自己做飯吃,也可以到外面餐館享受他人提供給你的服務,目的一樣都是填飽肚子。而代理注冊公司與自行注冊公司,同樣是這個道理,對方是提供的是某種服務,所以代理注冊公司并不是違法的。既然不違法,同樣它也有存在的必要性。
因為自己不了解怎樣注冊公司,以及不知道注冊公司所需的資料和詳細步驟、需要注意的事項等,而委托給代理方進行代為辦理。此時的代理注冊公司,提供的就是一種代理服務。
公司注冊比較復雜,而且耗時也不短,隨著創業的人員增多,這種代理注冊公司的需求也越來越大,于是代理注冊公司這一行業領域也便隨之興起。特別是對于初次申請公司的人來說,要么了解和查詢大量的相關資料,以及注意事項等自行注冊;要么則是委托給代理方辦理。前者雖然不用支付代理費用,但卻要商家付出大量的精力和時間,甚至還有可能因為諸多原因,例如資料不齊、公司注冊名稱與他人重復等原因從而導致被駁回申請。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條 【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罪】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資,數額巨大、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虛假出資金額或者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